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3-056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拟签署
(相关资料图)
绿化管护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拟签署绿化管护服务合同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大
地”)就绿化管护项目委托四川国兴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标。
经过公开招标、评审等工作,确认公司关联方四川长江生态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江生态”)为最终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1,150,090.22元/年,服
务期三年,合计总金额为3,450,270.66元,经双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并
签署合同后生效。
长江生态系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四川发展”)控制的企业,四川发展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先进材料产
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进材料集团”)100%股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长江生态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属于关
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毛飞
先生兼任控股股东先进材料集团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傅
若雪女士在先进材料集团担任专职监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全资
子公司龙蟒大地将与长江生态在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后签署《绿化管护服务合
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累计计算原则,本次签署
《绿化管护服务合同》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发展控制的相关主体在连续
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将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的5%,故本次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
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理;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
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森林公园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乡
市容管理;装卸搬运;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营林及木竹采
伐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机械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
务;林产品采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树木种植
经营;草种植;草及相关制品销售;天然草原割草;中草药种植;花卉种植;
礼品花卉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畜牧机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农业专业及辅助
性活动;土地整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生态资源监测;
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造
价咨询业务;规划设计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
备租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木材销售;成
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草种生产经营;草种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
营;林木种子进出口;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通
用航空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住宅
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控制人;四川省财政厅间接持有长江生态 10%股权。四川省长江造林局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省长江造林局”)直接持有长江生态 100%股权,为长江
生态控股股东。
资子公司。长江生态成立初期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营业务是园林绿化;2013
年,变更为国有独资企业,业务范围扩展为园林绿化、造林施工、市政建设、
土地整理及草种经营等;2019 年,业务更加聚焦生态工程和园林绿化建设;根
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同意四川省长江造林局划转方案的批复文件(川林
产函[2022]39 号),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移交备忘
录,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一并划入四川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拥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设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丙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理乙级资质、林业和草原调
查规划设计丙级资质;拥有林木、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要开展生态修复工
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造林营林施工、森林经营管护、市政工程、饲草种植
及销售、种子种苗培育等活动,先后被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林学会、
四川省林业联合会评为“四川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四川省林业发展先进集
体”等,近三年经营发展持续稳定。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60,222.43 75,486.09
负债总额 46,882.63 57,181.53
净资产 13,339.80 18,304.56
财务指标 2023年1月-6月 2022年1月-12月
营业收入 18,721.93 20,384.99
净利润 1,100.94 1,021.96
控股股东先进材料集团 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营正常,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可
能性,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经查询,长江生态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皮面积 100,350 平方米,灌木及乔木 9,738 株;营养杯时令花卉 52,000 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关联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平等的原则,程序公开透明。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乙方:四川长江生态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服务金额:1,150,090.22 元/年(含税价,三年不变价),人民币(大写):壹
佰壹拾伍万零玖拾元贰角贰分。
支付方式:按绿化管护考核实施细则,按季度考核支付(最高不超过
核结束 10 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开出),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发票全额支付服务
费。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
常履行。
(2)如乙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
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
的财产损失、或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
部的赔偿责任。
(3)若因乙方在管护期间存在管理不善,养护不到位,造成苗木长势不良
或大面积枯死,乙方负全部责任,无偿按同规格苗木进行补植,乙方无能力进
行补植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补植或委托相关机构鉴定损失金额,乙方
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鉴定费用。
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在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1)签订合同前 3 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缴纳 2 万元(人民币大写:贰
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且双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
审议通过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监管部
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双方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
分割的一部分。
(3)管护期间,如甲方需管护的绿化区域、面积有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
从实施。增加或减少面积的管护费用,按中标单价执行。
(4)合同附件一《绿化管护服务要求》、附件二《绿化管护考核实施细
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龙蟒大地绿化管护服务需要,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
动,本关联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平等的原则,程序公开透明,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
立,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合同签订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发展控制的天瑞矿业、国泰弘盛、清新环境
等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774,494,920.04元,其中,已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额累计为324,445,720.04元,已包含在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中(已经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因公开招标产生,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
的原则,招标程序公开透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拟签署绿化管
护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
事应进行回避。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公司或关
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拟签署绿化管护服
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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